国家版权局印发暂行规定 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_湾区律师网

国家版权局印发暂行规定 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

2022-10-08 14:39:04  浏览:1303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讯 (记者孙满桃)近日,国家版权局印发了《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以无障碍...

  光明网讯 (记者孙满桃)近日,国家版权局印发了《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的版权秩序加以规范,以进一步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保障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

  为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共享文明发展成果,我国修改了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并批准了《马拉喀什条约》。2022年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此次出台《暂行规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对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相关重要概念、规则要求、主体资质、合规监管作出规定,为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提供具体指引,有利于将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也有利于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免受不合理损害。

  《暂行规定》明确阅读障碍者包括视力残疾人以及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肢体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阅读的人;明确无障碍格式版指采用替代方式或形式,让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并有效使用的作品版本;明确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提供,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遵守相关要求。

  《暂行规定》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规定以上两类机构的范围以及应当符合的条件,要求其向国家版权局进行告知性备案,以便各级著作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引导支持和加强监管。此外,还明确了违反《暂行规定》导致影响作品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暂行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含跨境交换机构)备案指南随《暂行规定》一同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公布。

[ 责编:张悦鑫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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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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