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称,在对苏州天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琛投资”)私募基金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公司实际办公地址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业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址不一致。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州天琛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提交书面报告。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