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契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证券犯罪工作,全力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犯罪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证券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和重点。对欺诈发行证券犯罪,坚持毫不姑息、一查到底,特别是要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要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违法犯罪,要加强线索发现、移送和侦办,做到既“惩首恶”,也“追帮凶”。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要坚持快查快侦快处,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要依法打击组织者及相关中介。要结合注册制下新情况,依法打击诈骗国家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对利用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虚拟盘”等诈骗犯罪,要在重拳打击的同时,不断提升预警拦截能力,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切实增强投资者防骗意识和反诈能力。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风险,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要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打击证券犯罪工作效能。要加强统筹协调,拓宽人才储备,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持续推动打击证券犯罪核心战斗力生成。要创新侦查手段,探索建立专业化打防体系,完善一体化打击工作机制,实现对证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要进一步优化行刑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等方式,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依法加大对拒绝、阻碍证券行政执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证券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依法保护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要围绕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依法严格执行案件管辖相关规定,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立足各类资本市场主体上市、融资实际需求,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要充分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证券犯罪、规范执法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制度举措,提升普法效率效果,增强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及其经营者防范风险、合法经营、健全管理的意识,保障新时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青海首例垄断纠纷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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