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银保监会披露8张罚单,涉及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银行合计被罚137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
其中,交行被罚金额最高,为500万元。罚单显示,交行因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罚500万元。时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龚青对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罚款金额仅次于交行的是招行,被银保监会罚款460万元。招行的被罚案由同样涉及个人经营贷,包括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建行同样因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等,被罚260万元。时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刘江对建行深圳市分行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兴业银行则因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150万元。时任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行长荣益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许捷对兴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两人均被警告。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