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东升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东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东升利用担任中储粮营口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公款挪用给私营企业用于营利活动,从中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与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的公司提供服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财政部曝光8起违法违规融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