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正)_湾区律师网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正)

2022-08-10 21:07:33  浏览:2417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30 【实施日期】 2021-07-3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土地房产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附件: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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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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