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_湾区律师网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2022-08-15 15:17:37  浏览:914  来源:全球法规网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7-06-06 【实施日期】 2017-06-06
【法律话题】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号)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2017年4月25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17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年4月25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三章第十四条后增加一条规定:“在增养殖功能区从事特种海产品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不受本条例第七条关于禁渔期规定的限制。”


  二、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三、将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中“市及县(市)、区”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市及区(市)县”。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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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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