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18)_湾区律师网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18)

2022-08-15 15:20:52  浏览:991  来源:全球法规网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8-11-23 【实施日期】 2018-11-23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置通过海洋牧场规划区的排污管道之前,应当征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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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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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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