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20-11-04 | 【实施日期】 2021-04-01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 公共管理 |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5号)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7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制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等安全管理活动。
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安全管理,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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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