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2022-08-15 00:32:46  浏览:791  来源:网络
【发布部门】抚顺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抚顺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0-10-28 【实施日期】 2000-10-28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2000年年8月25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12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0年10月28日公布实施)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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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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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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