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猪肉卫生质量管理的决定》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猪肉卫生质量管理的决定》的决定

2022-08-10 20:15:52  浏览:852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12-27 【实施日期】 1997-12-27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产业领域】 食品药品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猪肉卫生质量管理的决定》的决定


      (1997年12月2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猪肉卫生质量管理的决定》作如下修改:
  将决定第七条中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修改为:“可根据情节暂扣营业执照”。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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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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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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