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湖南省集体企业采矿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08-10 20:23:12 浏览:780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7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02-03-29 | 【实施日期】 2002-03-29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7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集体企业采矿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于2002年3月29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3月29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
集体企业采矿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湖南省集体企业采矿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湖南省集体企业采矿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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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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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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