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_湾区律师网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2)

2022-08-10 20:25:34  浏览:824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8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8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11-28 【实施日期】 2002-11-28
【法律话题】 科技创新 ;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技术服务 ;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吉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8号)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1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2002年11月28日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将《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实行技术资格年度审查制度”、第十九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中介活动,必须持同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中介许可证》,《技术中介许可证》由省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未取得《技术中介许可证》从事技术中介活动的,责令其停止中介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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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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