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4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
【发布日期】 2012-01-12 | 【实施日期】 2012-02-01 |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 【产业领域】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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