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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09:20:41  浏览:11  来源:光明网
  全国生态保护日前夕,8月11日上午,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前往江口街道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

  全国生态保护日前夕,8月11日上午,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前往江口街道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居民及小学生等60余人旁听。

  今年1月14日凌晨,叶某在江口街道土桥村使用一支气枪进行非法狩猎,猎得蒙古兔2只、环颈雉1只、绿翅鸭2只、珠颈斑鸠4只。

  当晚,叶某手里的气枪走火,打到自己肚子右侧,因伤势较重需去医院,但考虑到枪伤不好说明,他打电话叫来朋友,把气枪和猎物藏起来,并谎称被他人误伤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叶某谎称自己是在钓鱼,被他人击伤。叶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手术治疗。但不久,经过走访调查,警方识破了叶某的谎言。

  经鉴定,叶某狩猎的9只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共计26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叶某已就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予以赔偿等情节,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9只猎获物予以销毁,作案所用气枪等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叶某当庭表示服判。“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是我们这方水土不可或缺的精灵,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链条。今天我们把庭审搬到社区,就是用身边鲜活的案件警示大家,任何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庭审结束后,法官与社区居民、学生面对面,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巡回审判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

  “以前觉得在山上整点野味、河里网点鱼没啥问题,今天听了庭审才晓得,有些动物是逮不得的。”活动结束,旁听的居民、学生们仍在互相讨论,大家还在守护生态环境的承诺书上认真签下名字。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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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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