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未成年人法治保护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孟 薇
“阿姨,我不想见我爸爸……”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9岁的小朱对执行法官这样说。
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执行法官发现小朱的父母教育方式均存在不当之处,为此,房山法院于近日签发全市首份执行领域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小朱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匡正。
据了解,2019年朱先生和韩女士经房山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小朱由韩女士抚养。判决生效后,朱先生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法探望女儿小朱。
执行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小朱的父母很快就确定了探望时间。但出乎法官意料的是,在探望当天小朱却不愿意见自己的父亲。
在与小朱的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在此前的探望过程中,朱先生曾将小朱带走并藏匿,拒绝韩女士抚养,导致小朱和韩女士对朱先生的信任显著降低。此外,朱先生曾多次在小朱面前使用不文明用语,甚至出现威胁的语言,韩女士则长期在小朱面前负面评价朱先生,灌输不当观念,使小朱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及心理压力。
法官认为,依据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为此,房山法院执行局向朱先生和韩女士签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匡正朱先生、韩女士家庭教育方式,责令关注小朱的心理状态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为小朱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对此,朱先生和韩女士均对自己日常的教育方式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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