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鸡蛋为由非法获取个人信息_湾区律师网

以送鸡蛋为由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2025-04-01 10:33:24  浏览:277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吴双江  “我看到很多老年人在领鸡蛋,我就过去排队了,有两个人说要用手机下载软件才能领,我就把...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吴双江

  “我看到很多老年人在领鸡蛋,我就过去排队了,有两个人说要用手机下载软件才能领,我就把手机给他们。我也不知道他们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之后给我拿了10枚鸡蛋。现在想想,真是后怕!”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期在进行反电诈宣传时,一位王姓老人说。

  近日,经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吴某、史某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1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12月,史某、吴某两人待业在家,经他人介绍加入“地推”群。在掌握“地推”流程后,两人自行采购鸡蛋,专门到人流量较大的菜市场、超市、药店等地附近摆摊,以免费领鸡蛋的名义吸引老人,然后对前来领鸡蛋的老人说:“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登录某些App的手机账号才能领取”。

  拿到手机后,史某、吴某会将该机号码发送至“地推”群中,群里有专人使用老人的手机号码登录App,史某、吴某随后将收到的验证码发至群中,每发送一组手机号码、验证码算完成一单。

  每完成一单,史某、吴某可非法获利30元左右。“地推”群里的上线会对两人的任务单数进行登记,当日完成结算。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史某、吴某累计非法获利4万元,两人各分得2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或被滥用的风险不断增加。手机号码及注册的各类平台账号一旦流入网络黑灰产业链条,很有可能会被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用于诈骗、非法引流等活动。老年人的防范意识较弱,子女和社区工作人员要多与他们沟通和宣传反诈知识,帮助其增强防骗意识。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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