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红药水抹头部伪装被车撞伤,“报警”要求转账私了—— 男子伪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获刑罚_湾区律师网

用红药水抹头部伪装被车撞伤,“报警”要求转账私了—— 男子伪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获刑罚

2025-04-01 10:33:51  浏览:281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赵思远 通讯员 钟州琼)一男子与人结伙故意伪造交通事故,继而敲诈他人财物,从中非法获利11600元。近日,广...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赵思远 通讯员 钟州琼)一男子与人结伙故意伪造交通事故,继而敲诈他人财物,从中非法获利11600元。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7月,陈某与同伙驾驶小汽车行驶至南雄市某省道路段,同伙故意驾车阻挡被害人黄某驾驶的小轿车,在黄某超车时,陈某使用木棍击打黄某的车身,并用随身携带的红药水抹在头部伪装受伤,同伙则驾车拦停黄某谎称其驾车撞伤人。

  陈某谎称拨打报警电话,实则拨通同伙电话,由同伙假冒警察要求黄某转账3.6万元私了,并以黄某交通肇事逃逸要追究法律责任相要挟,迫使黄某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1万元。

  1小时后,陈某继续与同伙驾驶小汽车用同样的手段要求被害人何某转账3万元,后迫使何某向陈某转账了1600 元。随后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南雄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结伙通过伪造交通事故,以报警相要挟,勒索他人财物两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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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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