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飞行乐趣
是每一个无人机爱好者的初衷
但若是为了猎奇炫耀、博取网络流量
随意拍摄军事基地、装备
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
造成失泄密风险隐患,危害国家安全
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用漫画为您解答 “飞无人机”那些事!
厦门中院
现在
您收到一则法官发来的贴士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不少爱好者会用无人机记录祖国秀丽风光,但也有个别人在“炫耀”“猎奇”等心理的驱使下,利用无人机违规巡飞,拍摄涉密设施、敏感地区并在互联网传播、分享,危害国家安全。
小夏在此郑重提醒,航拍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因此,在放飞无人机时,一定要注意确认所在区域是否是禁飞区,禁止利用无人机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禁止非法获取、泄漏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擅自飞行、拍摄并发布涉及部队的照片、视频,造成泄密的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稿:刑一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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