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肖婉豫 陈文方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贪图“捷径”,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托人办事”。有不法分子便利用被害人的这种心理行骗。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以能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他人共计158万余元。
据介绍,孙某谎称自己有门路、关系多,主要以帮助上名校、安排工作为由,诈骗11人,诈骗数额最少的为5.6万元,最多的为2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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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利用帮老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之机拉近关系 一理财业务员专盯老年人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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