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陈璐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4年3月31日,曹某某明知鹤鸣湖镇建新村五屯西侧有野生动物出没,将掺有克百威(高毒农药)的玉米粒投放在野生鸟类栖息地的水边。同年4月1日,经公安机关侦查,共有两只鹤、22只野鸭被毒死。
经鉴定,死亡鹤的心脏、嗉囊内,野鸭的鸭胗内以及现场提取的玉米粒中均检测出克百威成分。另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两只鹤为鹤形目鹤科白头鹤,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2只野鸭均为雁形目鸭科,其中,6只为绿头鸭,14只为针尾鸭,两只为白眉鸭,均属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林甸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以投毒方式在野生鸟类栖息地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的有生态、科学、社会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最终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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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一公司在保护区建高尔夫球场被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