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拿走手机 非法占有终获刑罚_湾区律师网

一时贪念拿走手机 非法占有终获刑罚

2024-11-21 10:01:11  浏览:920  来源:网络
刘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收到别人误给的货物后,临时起意,占为己有。近日,经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

刘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收到别人误给的货物后,临时起意,占为己有。近日,经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23年12月的一天,刘某驾驶网约车到胶州市某广场接客人,手机店的员工张某误认为刘某驾驶的网约车是自己预约的网约车,遂将其用纸箱打包好的三部手机交给刘某。刘某发现张某认错网约车后,并没有将装有手机的纸箱返还给张某,而是私自打开密封的纸箱,将其中一部手机盗走,销赃后获利1.72万元。

张某发现认错网约车后,立即报警。在接到民警电话后,刘某将装有剩余两部手机的纸箱放在某超市门口,张某和民警一起到超市门口取货,发现用胶带密封的纸箱被打开过,且丢失一部手机。民警经调取监控视频及研判,确定是刘某将手机盗走,刘某在证据面前交代了盗窃手机的事实。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6万余元。

2024年8月14日,胶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24日,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刘某的行为是侵占行为而非盗窃行为,但公诉人指出,刘某占有的手机属于封缄物里的物品,封缄物就是为了排斥他人对内容物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并不是合法占有封缄物里的物品,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郭树合 张敏)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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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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