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黑车”碰瓷 要求高价“私了”_湾区律师网

专挑“黑车”碰瓷 要求高价“私了”

2024-10-23 10:55:08  浏览:837  来源:法治网
专挑“黑车”下手,一下车就把脚伸到车底,伪造被轧伤的假象,利用“黑车”司机惧怕因非法营运被罚款、车辆遭扣押等心理,以报警相要挟,强...

专挑“黑车”下手,一下车就把脚伸到车底,伪造被轧伤的假象,利用“黑车”司机惧怕因非法营运被罚款、车辆遭扣押等心理,以报警相要挟,强行索要被害人钱财。经贵州省贞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8日,法院一审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汤某、赵某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至二年,各并处罚金。

2023年8月,未办理营运手续的张某在贞丰县龙场镇汽车站“等活儿”拉客时,遇见黄某、汤某“打车”前往兴仁市。车辆行驶途中,黄某提出要提前下车,随后,两人互相配合“表演”,一人假装争抢支付车费,一人催促张某赶快开车。就在张某再次启动车辆行驶时,伴随着一声惨叫,黄某一脸痛苦地称自己的脚被车辆轧伤,让张某将其送去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黄某的脚并没有受伤。随后,黄某与汤某称要到贵阳的医院检查,并要求张某赔偿路费和医疗费,否则将报警举报张某开“黑车”。张某以为自己真的轧伤了黄某,害怕对方报警,便通过微信转给对方1.2万元“私了”,后黄某分给汤某4000元。回到家后的张某越想越不对劲,怀疑自己被“碰瓷”讹钱了,于是选择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2023年7月至9月,黄某分别伙同汤某、赵某先后在贵阳、安顺、六盘水、黔西南等地,以此种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19起,索取19名被害人“赔偿款”20余万元。

2024年1月,贞丰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汤某、赵某提起公诉。(粟龙羿 文杰)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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