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案宣判_湾区律师网

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案宣判

2024-10-23 10:55:21  浏览:1010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李晓童 林昌锋 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李晓童 林昌锋 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易某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易某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该车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以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查获大量活体龟类动物。易某某声称这些“龟苗”是用于育苗繁殖,但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关员立即依法作暂不予放行处理,并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活体龟类中1760只为红耳彩龟(又名巴西龟),是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已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拱北海关主动对接地方检察院、法院、鉴定机构,对该案危害分析、估值鉴定等细节开展多次座谈研商。

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于今年4月12日提起公诉。珠海中院6月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综合考虑易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今年以来拱北海关加大与地方农业农村、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经营、联合调查,共筑口岸检疫防线。1月至8月,拱北海关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其中,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种次,查获三棱麝香龟、鬼艳锹甲、亚特拉斯大兜虫、吸血鬼蟹、西伯利斯陆寄居蟹等外来物种2450种次,同比分别增长47%、517%。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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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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