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磨雪玲 罗焱) 近年来,很多人期待在社交软件中寻找“真爱”,然而,隔着网线交谈,人们容易产生想象空间,不自觉地将网线另一端的网友形象“美好化”。当沉浸在与“灵魂伴侣”不期而遇的美好时,一场为你量身定做的“恋爱骗局”也随之而来,稍有不慎,一场甜蜜的恋爱就秒变“诈骗现场”。
不久前,卢先生就在网恋过程中卷入了一场有预谋的婚恋诈骗。一个以网恋为开局的浪漫故事,最终以一方被骗、另一方锒铛入狱收尾。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以恋爱、结婚为幌子的诈骗案件。
卢先生与阿美(化名)相识于一款网络交友软件,在经过几个月的聊天交流后,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开启了长达两年的网恋。恋爱期间,卢先生与阿美一直没见过面,阿美多次用交住院费、还车贷房贷等理由哄骗卢先生给自己转账共计39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4年初,卢先生终于约到阿美见面,竟发现阿美一直使用的是他人照片,本人与照片严重不符。但卢先生考虑到两年的情感付出和金钱花费,还是希望与阿美结婚,并要求阿美带他回家见父母。阿美却严词拒绝,并找借口争吵,还假装割腕恐吓,卢先生报警制止其自杀行为,却意外发现阿美已婚已育的事实。最终,阿美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美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以谈恋爱为名博取被害人信任,虚构各种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被告人阿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决阿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阿美退赔人民币395887.52元给被害人卢先生。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抓住受害者迫切想要恋爱的心理,将自己伪装为完美人设,利用各类交友软件寻找诈骗对象。前期通过嘘寒问暖和“小额投资”打开受害者心扉,获取受害者信任,后期则以恋爱或结婚的名义疯狂敛财。单身男女在网络征婚交友中,一定要仔细甄别,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对于未曾谋面的人不要发生金钱往来,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警惕“以爱之名”的网络诈骗,净化网络交友环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