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 李先生与张女士曾是恋人。恋爱期间,李先生通过好友公司向张女士转账100万元,备注为借款。此后,李先生还花费140万元购置汽车及办理牌照,将该车登记在张女士父亲名下,并多次给张女士红包转账、购买礼物等。
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李先生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张女士返还恋爱期间收取的款项共计280万元。
南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的给付是当事人基于结婚为目的而实施的一种民事给付行为,当双方未达成婚约时,接受财物的一方对其收受的婚约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通过李先生与张女士的聊天记录来看,双方在交往恋爱期间确有缔结婚姻的意图,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张女士应就收取的婚约财产予以返还。
法院认为,张女士应返还大额转账及购车支出共计240万元;李先生为张女士红包转账、购买礼物等费用,应视为增进情感的一般性赠与,张女士无须返还。
鉴于张女士已返还李先生3万元,抵扣后,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李先生237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长春公安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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