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庄稼为名设套猎捕野生动物,没想到因此将自己给“套牢”。5月28日,经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23年9月,周某发现自家耕地附近有野生动物出没,遂产生猎捕野生动物食用的想法。随后,周某在网上购买了12副钢丝绳猎套,并安置在自家耕地周围。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周某共捕获野山羊1只、猪獾1只、野猪2只、麂子2只,后将上述野生动物肢解藏于冰箱以供食用。
4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鉴定,周某捕获的野山羊系斑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4万元。5月21日,郧西县公安局以周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周某在国家规定的禁猎区和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价值超过1万元,属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斑羚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价值超过2万元,其行为同时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择一重处,5月28日,该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周某主动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警醒周边村民以此为戒,提高法治意识,爱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作出上述判决。
(蒋长顺 尤胜男)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推销“收藏品”,“钓走”养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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