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防汛用石料,判刑_湾区律师网

盗卖防汛用石料,判刑

2024-08-08 08:33:53  浏览:807  来源:网络
为了增加收入,一男子竟将主意打到了邻村用于防汛的130余吨青石上,私自偷运贩卖。近日,经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因犯盗窃...

为了增加收入,一男子竟将主意打到了邻村用于防汛的130余吨青石上,私自偷运贩卖。近日,经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方某平时靠跑运输谋生,2023年9月,他路过S222省道河口段时,发现路边堆放着大量石头。2023年10月,方某再次路过这里时,发现石头依旧在此处堆放。想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接到过运输订单,收入微薄,他便打起了这些石头的主意。

2023年10月14日23时,方某找来一辆挖掘机和两辆渣土车,将这些石头运走后卖了。第二天,公安机关接到西岗镇河口村村委会的报案,称防汛石料被盗,随即展开侦查。今年2月1日,方某投案自首。

5月31日,淇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防汛物资,共计价值2872元。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向方某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6月26日,淇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方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方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为提升备汛期防汛物资管理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办理该案后,淇县检察院向西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以案为鉴、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并现场开展法治教育,有效增强干部群众的防汛意识。(刘立新 步丰雷 王璞)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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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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