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用女儿账户支出逃避执行_湾区律师网

长期借用女儿账户支出逃避执行

2024-07-08 09:18:09  浏览:1141  来源:法治网
为逃避执行,长期使用子女微信账户进行日常消费和生意往来,累计支出1000余万元。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逃避执行,长期使用子女微信账户进行日常消费和生意往来,累计支出1000余万元。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8年,丁某因一起借款纠纷案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丁某始终不予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丁某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等,经调查发现,丁某名下除少部分账户余额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于是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丁某列入失信黑名单。

然而,丁某并没有因此而正视自己的还款义务。为避免开餐厅、做水产生意的经营所得被法院强制执行,丁某选择用女儿的微信账户、银行卡进行钱款支出。

经查证,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间,丁某女儿的微信账户累计支出1000余万元。其中,有40余笔微信转账转到女儿的银行卡上,用于偿还其委托女儿向银行贷款的利息,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义务人应当严格履行。丁某通过种种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致使相关案件长期难以执行到位,胜诉当事人权益无法得到实现,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余建华)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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