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赠与情人80万元,妻子能否要回?_湾区律师网

丈夫婚内赠与情人80万元,妻子能否要回?

2023-04-20 09:38:02  浏览:1144  来源:法治网
  彭女士与金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0年3月,金先生因业务往来与孙小姐频繁接触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金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80...

   彭女士与金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0年3月,金先生因业务往来与孙小姐频繁接触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金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80万元赠给孙小姐。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彭女士发现金先生出轨并擅自赠送婚内财产后,将金先生与孙小姐二人起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诉请二人之间赠与行为无效,孙小姐归还受赠的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金先生与原告彭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孙小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未经彭女士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孙小姐,此行为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严重损害彭女士正当权益,故该赠与行为无效。法院遂判决确认金先生向孙小姐赠与80万元的行为无效;判决孙小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彭女士返还80万元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一方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无过错方要求“第三者”返还受赠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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