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将车辆送至某汽车服务公司做保养,因该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致使机油滴漏造成发动机损伤,车辆无法正常使用。郑先生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某汽车服务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维修车辆。近期,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认定某汽车服务公司对车辆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某汽车服务公司赔偿郑先生汽车修理费1556元、车辆贬值损失30535.17元、交通费2000元,某汽车服务公司继续履行维修义务,将车辆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
2021年5月,车主郑先生通过小程序为其轿车在某公司预定保养服务,选择了更换空气滤芯、深度清洗空调等服务,花费服务费656元。郑先生当天晚上开车至南五环附近,发现车辆发动机舱冒白烟,停车后立即联系某汽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联系拖车将车辆拖回店里。双方对车辆损坏和维修事宜无法达成一致。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双方共同选定的鉴定单位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涉案车辆的发动机因某汽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保养操作失误,机油滤清器接口垫封闭不严漏机油,造成发动机损伤。根据企业《车辆贬值鉴定评估标准》,标的车属于中度B级伤损,由于发动机受损及维修不当,发动机性能存在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况,车辆驾驶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大大降低,使用寿命缩短。车辆因本次事故存在贬值损失的情况,事故后贬值损失为30535.17元。
被告当庭表示,车辆已委托案外人修好,但未在指定期间提交大修竣工合格证等文件。原告称车辆目前仍有抖动等状况,无法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汽车服务公司在为原告郑先生提供车辆保养服务过程中操作错误,机油滤清器接口垫封闭不严,车辆漏机油并最终导致发动机受损,被告对上述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完全过错,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现有证据难以证明被告对受损车辆已履行了维修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该义务,并在履行后出具维修合格证等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该案被告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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