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员工报酬被公诉_湾区律师网

拒不支付员工报酬被公诉

2023-02-28 09:34:58  浏览:1039  来源:法治网
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但周某某拖欠5名员工19.8万元工资拒不支付,还逃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调查。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但周某某拖欠5名员工19.8万元工资拒不支付,还逃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调查。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查明,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周某某在经营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期间,拖欠员工夏某某、赵某某等5人工资共计19.8万元,经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两次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后拒不支付,并以关闭手机、不回复短信等方式逃避调查。

  2021年7月16日,兰州某房地产公司向周某某支付工程款转账23万元,但周某某未将该笔转款用于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而是用于支付其他费用,至今仍未支付所拖欠夏华某某等5人的工资。

  办案检察官介绍,周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由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2月24日移交至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七里河分局经过审查,于同年2月26日立案进行侦查,并将周某某抓获归案。2022年9月22日,七里河分局向七里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七里河区检察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同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认罪认罚,但表示现在没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七里河区检察院以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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