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听证+检察建议,助力平安校园_湾区律师网

校园听证+检察建议,助力平安校园

2023-02-24 10:19:13  浏览:1293  来源:法治网
为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渝水区检察院将听证地点设在渝水一中。除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外,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校方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听证。

法制网讯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渝水一中学生小明(化名)交通肇事案过程中,积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决定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听证。渝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以渝水一中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出席了本次听证会。

为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渝水区检察院将听证地点设在渝水一中。除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外,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校方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听证。

2020年11月7日16时10分许,小明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沿渝州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渝州大道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路段时,与一由东往西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某发生碰撞,碰撞后致使胡某某受伤,后胡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新余市公安交警支队渝水大队认定,小明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经审查,小明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事故发生后小明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介绍,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听证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小明作为花季少年,应以挽救帮教为主,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后,渝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发言,感谢与会听证员、各界代表对检察办案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凝聚合力,一起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做实。   

在审查小明交通肇事案过程中,渝水区检察院对渝水一中学生驾驶电动车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校部分学生存在无证驾驶、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规则了解不够等问题。为此,渝水区检察院向渝水一中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并在本次听证会之后向渝水一中进行了公开送达。下一步,渝水区检察院将联合交警部门,共同帮助学校解决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共建平安校园。(吕兵香 伍思成)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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