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家庭成员之间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7月,湖北咸宁被告人饶某与妻子米某在家中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饶某将米某扭倒在地,对其实施殴打、勒住脖颈等故意伤害行为。经鉴定,被害人米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饶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人饶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米某发生争吵后。因不能控制情绪,遂而持械故意伤害被害人米某的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崇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风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受害人因行为能力或人身自由受限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及相关机关、组织可以代为申请。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保险精英”暗筑非法换汇链涉案超4亿元 江苏江阴检察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推动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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