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担保需谨慎 法律义务要履行_湾区律师网

仗义担保需谨慎 法律义务要履行

2022-12-19 09:11:01  浏览:1344  来源:法治网
  中国法院网讯(邵文博)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担保人申某为亲人担保借款,本是出于好心...

  中国法院网讯(邵文博)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担保人申某为亲人担保借款,本是出于好心,没想到最终却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9月,被告申某的侄子小鹏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宋某(化名)借款5万元,小鹏找到申某请求为自己做担保,申某考虑到原告是自己的好朋友,小鹏又是自己的亲侄子,便爽快答应并在借据上签字画押。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是转眼六年过去了,宋某一直联系不上小鹏,申某也在竭尽全力的寻找小鹏,却也一直寻找未果,最终原告一纸诉状将借款的担保人申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邵法官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原本的朋友关系很是亲近,为了维系这份情感,决定以调解方式为双方解决问题。调解过程中,被告申某表示,自己也一直在苦苦寻找小鹏,但是自己的亲侄子却一直在躲避债务,大哥也一直在包庇儿子,才推诿至今,想想自己的亲人为了5万块钱不惜将亲情置之度外,实属心寒。申某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不过现在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最终,在邵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宋某决定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某表示,自己将尽一切努力将欠款还清,同时也不会放弃向小鹏追偿。

  法官说法

  普通的借贷关系在生活中很常见,但往往容易忽略担保风险。在大部分借贷案件中,大多数保证人对保证责任并不清楚,甚至有人错误的认为“担保人只是作为借款的见证人,借款到期应由债务人负责偿还,而担保人无需对借款负偿还义务。”在此,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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