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慧丽)为骗取购房款,男子陆某私刻公章向两名受害人出售房屋。日前,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6月8日,被告人陆某以A营销策划公司的名义,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为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委托期限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12月30日。
2017年8月,陆某见B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混乱,为了方便自己销售房屋,便找人刻制了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因B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代理费,陆某便使用伪造印章向两名受害人出售两套房屋,获利人民币60余万元。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陆某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以从宽处理。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