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是否可以减免租金?广丰法院这样判_湾区律师网

受疫情影响是否可以减免租金?广丰法院这样判

2022-10-22 13:59:54  浏览:1358  来源:法治网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社会经济受到了较大影响,因疫情而衍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日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社会经济受到了较大影响,因疫情而衍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日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疫情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广丰某实业公司与陈某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陈某租用广丰某实业公司的坐落于广丰区下溪街道的“硅材料厂房”,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租期届满,被告应在7天内从租赁标的物内撤出,若逾期,被告应按第三年度租金标准的叁倍支付占用费。被告陈某以广丰某实业公司未考虑新冠疫情影响下的情势变更为由,请求法院考虑疫情影响及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对租金予以部分减免。

  广丰法院审理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属于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系不可抗力,因此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遭受不可能抗力的一方有权要求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本院考虑到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判决原告仅支付两个月零二十五天的占用费,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腾空而产生的占用期不收取其占用费。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妥善审理因疫情引起的合同纠纷,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理减轻当事人负担,促进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中小微企业的稳定发展。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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