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内攀爬护栏玩耍不慎摔伤 学校应该负责吗_湾区律师网

学生校内攀爬护栏玩耍不慎摔伤 学校应该负责吗

2022-09-08 10:10:57  浏览:1179  来源:法治网
  中国法院网讯(黄湘宜)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康康系岳阳县某学校学...

  中国法院网讯(黄湘宜)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康康系岳阳县某学校学生,因疫情防控影响,学校实行错峰入学的措施,规定康康所在年级的学生需于7点20分到校。2020年5月11日,康康于7点20分前到校,后独自攀爬护栏玩耍时不慎从三楼坠地受伤,事发时间为7点21分。经鉴定,康康所受伤害构成一处10级伤残和一处8级伤残。因双方当事人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康康在被告岳阳县某学校上学期间,如果值班老师按规定的时间进入教室,加强对学生进行管理,就有可能及时发现学生康康的异常情况。岳阳县某学校在学生管理和安全隐患上存在漏洞,没有及时防范和制止危险行为,对该责任事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康康作为六年级的学生,对自身的安全应具有一定的认知和防范。康康在没有同学推搡或追赶的情形下,独自一人攀爬护栏,从三楼坠下致伤致残,其对该责任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

  据此,法院认定康康和岳阳县某学校对该责任事情的损失按60%和40%的比例予以承担。经核定,康康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439849余元,故判决岳阳县某学校赔偿康康经济损失175939.6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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