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交通事故后索赔误工费遭拒_湾区律师网

67岁老人交通事故后索赔误工费遭拒

2022-08-31 22:47:12  浏览:1116  来源:法治网
  67岁的澳门居民李大爷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误工近一个月,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误工费等。日前,横琴...

  67岁的澳门居民李大爷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误工近一个月,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误工费等。日前,横琴法院依法判决事故责任方周某赔偿李大爷误工费8700元等。周某遂提出上诉,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李大爷常年在澳门一家酒店做夜间清洁员,但家住在珠海,经常在深夜从珠海过关前往澳门工作,早上再从澳门返回珠海家中。2021年2月,李大爷在珠海驾驶电动车与周某驾驶的小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李大爷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电动车损坏。经交警现场勘察认定,周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李大爷在医院住院治疗13天,出院后按医嘱全休2周。李大爷与周某多次协商误工赔偿问题都没有达成协议。无奈之下,李大爷将周某起诉至横琴法院,要求周某赔偿误工费等费用。

  李大爷提交了澳门某酒店出具的详细薪金清单,载明其每月的收入构成以及收入总额,证明其每月总收入为澳门币1.2万元左右。

  被告周某主张不应支付误工费。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时李大爷已年满67周岁,本案适用内地法律,60岁即为退休年龄,而且自己已经支付了医药费、护理费和生活费等。

  法院认为,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达到退休年龄与劳动能力的丧失并无直接关系,因此误工费的认定不应受年龄的限制,而应以实际遭受的损害为准。澳门居民李大爷,虽已年满60周岁,但仍然在岗工作,因交通事故也确实耽误了工作,法院依法判决周某须赔偿李大爷误工费澳门币10800元,折合人民币约为8700元。

  宣判后,周某不服,提出上诉。珠海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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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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