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有权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当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对象、条件、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要严格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那么,若参保人先后在两个甚至多个地区都缴纳了社保,应该在哪个地方领取失业保险金呢?错误领取又将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呢?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福利人民法庭便受理了一起因错领失业保险金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失业保险金
居住在福利镇的唐某进,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钟山县某中心参加失业保险,后唐某进到广东深圳参加工作并由工作单位购买了失业保险。
从深圳回家后,因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2020年3月至6月同年12月及2021年1月,唐某进在钟山县某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合计金额为2368.92元。
钟山县某中心经查询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对比查询系统,认定唐某进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前在广东省深圳市参保,实际应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补助金,其已在该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金2368.92元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得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经多次协商不成,该中心遂将唐某进诉至福利人民法庭。
“我以为是诈骗电话”
在福利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电话与唐某进取得联系,并了解到唐某进现已在广东打工,因疫情原因不方便回来。
唐某进在电话中告诉干警,他与钟山县某中心产生纠纷的缘由:一是自己对相关政策不太了解,认为既然自己缴纳了社保,就近在家领取也可以;二是误以为该中心工作人员打的电话是诈骗电话,因此才没有理会。
福利法庭从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引导唐某当理性表达诉求,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被告也在了解失业保险金政策、不当得利法律依据之后,主动提出愿意返还领取2368.92元失业保险补助金,并交由两个儿子当天代为转交,钟山县某中心就此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依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福利是参保人的权利,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一定要仔细对照相关政策,向经办机构咨询,避免合法权利变为不当得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态的多样化和用工方式的革新,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的现象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特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付晓 本想入股好友公司,共同经营获益,没想到还未完成股权转让,公司就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