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福建两名男子因打麻将而引发生纠纷,最后动手伤人,触法领刑了。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以被告人上官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1年5月9日下午,在泰宁县城关一棋牌室,因被告人上官某打麻将时讲话大声,受害人林某让其小声点,并用一麻将扔向上官某,双方因此产生口角后互相动手殴打,上官某用拳头打到林某肋骨造成林忠文左侧第7-9前肋骨骨折,林某用手抓上官某脸部,造成上官某左侧脸被抓伤长约10CM抓痕伤口。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上官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林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1年7月1日,上官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双方并达成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上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上官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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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