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抢夺他人财物 获刑二年六个月_湾区律师网

男子骑摩托抢夺他人财物 获刑二年六个月

2022-08-19 00:21:22  浏览:1276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颜志宏 王群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夺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

  中国法院网讯(颜志宏 王群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夺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张某与陈某(已判决)骑摩托车从湖南醴陵市行至萍乡市后埠街附近,伺机抢夺他人财产。当发现被害人提包在路上行走时,张某便驾驶摩托车靠近,陈某趁被害人不备拽下提包,而后二人驾车逃离。期间共抢夺5次,抢夺数额18465元。2021年3月23日,张某在汕头市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与同案人陈某分工合作,由被告人张某驾驶机动车靠近被害人,同案人陈某实施抢夺,二人的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归案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一年内多次抢夺,可酌情从重处罚。其驾驶机动车抢夺,亦可酌情从重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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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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