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邓文辉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期间,余某在明知陶某找其收购银行卡是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为了牟取不法利益,仍然以500元每套的价格,将自己的5套银行卡以及其亲戚涂某的3套银行卡,出售给陶某,为网络犯罪提供结算服务,并获利4000余元。
经查,余某出售的8张银行卡进账总金额共计人民币4564168.24元。
2020年6月,谭某因被电信诈骗向上述银行卡中的其中一张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6999元。
2021年3月,余某经民警电话传唤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