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银行卡供人过账 男子获刑七个月_湾区律师网

提供银行卡供人过账 男子获刑七个月

2022-08-19 00:22:48  浏览:1145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艾方方)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男子杨某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被法院依法...

  中国法院网讯(艾方方)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男子杨某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被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二千三百元。

  2021年2月,杨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提出让杨某提供银行卡给其过账,即可获得过账金额千分之三的报酬。2021年2月23日,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杨某仍按照该名男子的安排,前往河南郑州二七区的一公寓楼内,将本人开通了网银功能的长沙银行卡、华融湘江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手机和微信、支付宝密码等,提供给他人用于非法资金的支付结算。

  经查实,2021年2月25日至26日期间,杨某的上述银行账户内进出流水金额达143万余元,其中有被害人谭某等8人报案称被电信网络诈骗共计353332元汇入上述银行账户,杨某从中获利约2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杨某到案后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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