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起纠纷 重庆潼南区法院调解化矛盾_湾区律师网

食品过期起纠纷 重庆潼南区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2-08-19 00:22:48  浏览:1397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周梁京)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成功促成4名消费者与6家超市达成调解,超市及时履行了双方协...

  中国法院网讯(周梁京)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成功促成4名消费者与6家超市达成调解,超市及时履行了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内容,68件因食品过期产生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在诉前得到了有效化解。

  4名消费者因在6家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向潼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潼南法院法官经过审查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并征求原告同意后,决定将该系列案委派给“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同时,法官就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解读。

  人民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交换证据材料,核查商品小票、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证据。在超市方核对案情属实后,人民调解员向超市讲解了《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惩罚性赔偿相关规定,并告知双方诉前调解相较于诉讼的优势,结合消费者所受损害、销售者主观过错及经济承受能力,和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努力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

  人民调解员运用老马工作法的“倾听群众说理、会给群众讲理、引导群众心理”的“理”字三要则,和“依法是准则、守法是底线、执法有前提”的“法”字三要则,成功促成消费者与超市协商一致。4名消费者收到6家超市的赔偿款后,撤回了该68件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的起诉。

  随后,人民调解员向6家超市提出建议,希望超市完善食品销售台账管理模式,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6家超市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职责,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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