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罗淑萍 戴梦维)近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六旬老汉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的土铳一支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十几年前的一天,被告人章某从他人手中得到一把打猎的土铳,在未获得持枪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将该土铳存放在家中。2021年5月13日,黎川县公安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在章某家中查获该土铳并依法扣押。经鉴定,该土铳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同日,被告人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经调查评估其适用社区矫正不存在社会危险性,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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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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