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杨某伙同他人先后成立了多家拍卖公司,并安排公司业务员诱骗被害人,谎称粮票、油票等物品是“收藏品”,公司能将这些物品在境外免费高价拍卖,并以免费鉴定和包装为由,诱骗被害人携带“收藏品”到公司面谈。
其后,公司会对被害人带来的“收藏品”进行拍照,设计拍卖品图册,并现场“鉴定”和“评估”价格;同时虚构公司曾在国外多地成功高价拍卖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公司要求被害人购买价值5000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公司“藏品”成为会员,此后才能够享受境外免费拍卖服务。
经查,被害人花5000至数万元高价购买的公司“藏品”仅价值几百元或几十元,共计被骗取3000多万元。检察机关对杨某等28人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等多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论处。
【说法】检察机关表示,犯罪嫌疑人以委托拍卖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虚构具有海外拍卖能力、向被害人夸大所出售字画等物品的价值,最终目的是为了向被害人高价售卖物品,骗取被害人钱财。因此本案是打着委托拍卖幌子所实施的诈骗犯罪。
检察机关提醒,此类“以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具有犯罪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诈骗手段隐蔽性强等特点。由于涉及拍卖专业领域,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被害人不了解拍卖“行规”的心理,夸大获利前景,以骗取被害人钱财。而在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后,则往往以“流拍”或者“拍卖属于风险投资”等为借口规避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