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宣判_湾区律师网

湖南平江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宣判

2022-08-19 00:26:54  浏览:1063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高妮)12月9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平江县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卢某犯虚假诉讼罪...

  中国法院网讯(刘高妮)12月9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平江县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卢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陈某等三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9年4月—2020年4月,唐某(已另案处理)、被告人曾某、陈某、游某准备出售自己的房产,由于购房未满四年不能出售,为规避长沙住房限购政策,四人或由房产中介公司联系或直接联系到被告人卢某,由卢某操作法拍程序出售房产。卢某分别与四人签订了虚假合同,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并以此为由委托律师向平江县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四件民事案件均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发现上述四件案件均涉及虚假诉讼,于2020年9月9日向平江县公安局移送了相关线索,平江县公安局立案后,四被告人均主动向该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曾某、陈某、游某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其中被告人卢某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属情节严重。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其余三被告人属从犯。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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