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法院审理一起销售有害食品案件_湾区律师网

重庆合川区法院审理一起销售有害食品案件

2022-08-19 00:28:45  浏览:945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兴宇)为牟取非法利益,男子通过网络购买含有“壮阳药”成分的保健食品成品、半成品,并在包装后通过网络销售,销售金...

  中国法院网讯(刘兴宇)为牟取非法利益,男子通过网络购买含有“壮阳药”成分的保健食品成品、半成品,并在包装后通过网络销售,销售金额十多万元。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召回公告、赔礼道歉,并赔偿135万余元。

  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吴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互联网购进“虫草鹿鞭丸”“黄金玛卡”“美国黑金”等保健食品成品、半成品,在福建省晋江市的一租赁房屋内进行包装,后通过微信平台以快递发货的方式对外销售。截至2019年9月,吴某某销售壮阳保健食品的金额共计13万余元。

  2019年9月,公安机关抓获吴某某,并从其租赁房屋内查获数十种保健食品及大量胶囊、片剂等半成品。经检验,除一种黑色颗粒外,这些保健食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法,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吴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公益诉讼部分请求应予支持。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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