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玻璃被砸起诉邻居 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_湾区律师网

汽车玻璃被砸起诉邻居 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

2022-08-19 00:29:30  浏览:973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因证据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因证据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原告袁某、被告曾某系邻居关系。2021年9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原告将其汽车停放于小区内车位上(被告家正楼下)。2021年9月17日上午7时左右,原告欲开车上班时发现其汽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原告经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被告于2021年9月16日早上在原告车辆周围及后面多次转悠,有拣东西、丢东西、用脚把东西踢远的动作。但据被告称,原告汽车玻璃不是被告砸烂的,视频中的那些动作当时只是察看车牌时的一些连带动作而已,因为家中有小孩,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小孩所为,所以出于邻居关系要友好相处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考虑,就答应让原告先去修理厂修车,等日后让几个邻居一起分摊修理费。

  原告遂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汽车玻璃更换和人工服务费1200元、汽车专用车床垫加厚加绒一个约300元、汽车折旧费2000元、误工费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另,原告对汽车后挡风玻璃予以了更换,花费12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对其因汽车玻璃受损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汽车玻璃受损系被告造成,原告在庭审中亦陈述称因被告的嫌疑最大才起诉被告,法院无法确认被告对原告的汽车玻璃受损存在过错,故对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